
太极推手比赛规则有哪些?
一、 竞赛法则: 在比赛中采用“棚、捋、挤、按、采、挒、肘、靠”等技击方法,以达使对方失去身体重心和平衡能力而移位,并使其倒地或...
一、 竞赛法则:
在比赛中采用“棚、捋、挤、按、采、挒、肘、靠”等技击方法,以达使对方失去身体重心和平衡能力而移位,并使其倒地或下擂,体现“引进落空”,“闪战惊弹”的劲发放效果。
二、 比赛方法及触发部位:
(一)每局开始,双方运动员顺步(分别左右步)同踩于擂台中心点,互搭左右手,场裁发出“开始”口令后,采用进一退一或大捋的推手方法,完成一个回合后即可互相攻守。 (二)触发部位限于颈部以下,耻骨以上躯干和上肢。 (三)可以手臂开掌,平肘,攻击对方躯干等有效部位。 (四)可以顺势擒拿固锁对方手臂,不得在迫使对方反关节时剪切发力。 (五)可以在双臂触接的攻防过程中对踝关节以下实行脚不离地的勾、拦、拌、挂。不得使用扫踢、钩踢、别子、里外勾腿、挑勾子等摔跤技法。 (六)顺势抓腕不得超过2秒。双手插于腋下腕部不得超出对方的肋部中心线。
三、 优势胜利:
(一)在一场比赛中一方累计分数超出对方达10分时,为该场胜方。 (二)双方实力悬殊,在征得裁判长同意后,可宣布优势方为胜方。 (三)比赛中,一方要求弃权,判对方胜。 (四)比赛中,因对方犯规造成受伤,经医生检查不能继续比赛,判受伤者为胜方。 (五)比赛中非犯规原因受伤不能继续比赛,以当时场上双方得分多者为胜方。
四、 胜负评定:
(一)根据运动员的得分多少确定胜负,得分多者为胜方。 (二)得分相等时,以体重轻者为胜方;仍相等,以太极拳测验分值高者为胜方;仍相等时,分别按警告、劝告多少计算,少者为胜方;再相等,主动进攻积极一方为胜方。
五、 得分
(一)得3分 凡运用规则允许的技击方法将对方发放倒地,或者下擂者,得3分。
(二)得2分
1、使对方单手、单膝瞬间附加支撑。 2、对方被警告一次。
(三)得1分 1、使对方失重移位得1分;(移位:用技法使对方脱手失重移位) 2、使对方下台或倒地时,自己后下台或后倒地者得1分(不脱手先后下擂视为同时下擂); 3、对方被劝告一次;
六、 罚则
(一)凡有以下行为者,给予劝告。 1、 使用硬拉、硬拖、硬抱、膝顶者。 2、 双手插入对方腋下相持达3秒没有进攻动作。 3、 故意造成对方犯规者。 4、 单、双手抓住对方衣服或双手死握对方者(顺势除外)。 5、 裁判未发“开始”口令进攻对方,或已发“停止”口令仍进攻对方者。 6、 消极进攻者。 7、 搭手绕圈动作不规范、不认真者。
(二)凡有一下行为者,给予警告。
1、使用拳打、头撞、指戳、抓头发、撅手指、肘尖顶、捞档、扼喉等动作者。 2、攻击规则中规定以外的身体部位者。 3、比赛中对裁判员不礼貌或不服从裁判者。
(三)凡有以下行为者,取消比赛资格及已取得的比赛成绩。